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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和禮律師行的商標
我們的服務

刑事訴訟

本所提供全面的刑事訴訟服務,確保客戶在調查、聆訊、審訊及上訴聆訊中權益獲得充分保障。我們經驗豐富的刑事團隊處理方式嚴謹且具策略性,致力於在維持最高專業水準的同時客戶爭取最佳結果。

  • 為客戶提供警方調查及錄取口供的法律意見並陪同出席
  • 保釋申請
  • 刑事審訊代表
  • 認罪及求情
  • 就定罪或判刑提出上訴
  • 為各類刑事指控提供辯護 (包括但不限於)

  1. 危險藥物條例及相關罪行(如製造、販運、管有危險藥物及第一類毒藥等)
  2. 性罪行(如強姦、以威嚇手段促使性行為、嚴重猥褻、猥褻侵犯(俗稱非禮)等)
  3. 侵害人身罪條例(如有意圖傷人、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,普通襲擊)
  4. 盜竊罪條例(如勒贖、搶劫、盜竊、串謀詐騙、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)
  5. 公安條例(如暴動、非法集結、藏有攻擊性武器等)
  6. 三合會社團相關的罪行 (如自稱或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)
  7. 防止賄賂條例(如代理人接受或提供利益)
  8. 其他嚴重罪行(如妨礙司法公正、虛假陳述、處理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(俗稱洗黑錢)、刑事毀壞、刑事恐嚇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、襲擊警務人員、誤導警務人員、遊蕩等)
  9. 入境條例(如違反逗留條件,違法接受僱傭工作或僱用非法員工等)
  10. 進出口事宜的罪行 (如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、處理應課税品等)
  11. 交通罪行 (如危險駕駛、醉酒駕駛、不小心駕駛、無牌駕駛、拒絕提供呼氣、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)
  12. 工業,房屋署,建築物傳票案件
  13. 青少年事罪犯
  14. 商業詐騙


訴訟流程
報案與拘捕:
任何刑事訴訟的開始是報案,可由市民或警方完成。若有合理懷疑,警方可拘捕疑犯,並最多扣留48小時進行調查。被捕人有權保持緘默並要求律師在場。

調查與初步提訊:
警方進行搜證、錄取口供,並可能申請搜查令。警方將案件移交律政司審理,若律政司決定起訴,被告會被帶到裁判法院進行提堂,法官會決定保釋或還押。

正式起訴與預審:
控方需在限期內向辯方提供案件文件。若罪行嚴重,案件會經移交程序轉到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。被告可自行聘請律師,或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。

正式審訊:
審訊地點視乎案件嚴重程度而定,由裁判法院、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負責。案件可由法官單獨審理,或由法官與陪審團共同審理。控辯雙方可傳召證人、提交證據並進行盤問。

裁決與判刑:

法官或陪審團作出裁決。若裁定有罪,法官會根據刑罰指引、案情及被告背景等作出判刑,包括罰款、社會服務令或監禁等。被告有權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。 
地址:  
香港 德輔道中71號 永安集團大廈12 樓1202A室    
電話:   (852) 2521 4183    
傳真:   (852) 2877 0091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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